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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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编号:44159),长期开展医学教育工作,是广东省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尾教学点所在地。医院先后与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汕头大学医学院联办临床研究生进修班,建立汕尾市医学继续教育共享中心,担负汕尾市全科医生培训。
1.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规范化培训,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全日制五年制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序号 | 专业 |
1 | 急诊科 |
即日起-2023年8月6日。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录取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上述生活补助标准包含国家和省补助、“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需缴交费用)、法定节假日相关福利、年度考核评优奖励、科室奖金、夜班费等。
4.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5.人事管理:
(1)社会化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与培训基地签订 《劳动合同》,工龄连续计算,享受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和住培补助等。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工资福利及购买“五险一金”,培训基地发放住培补助等。
6.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培训结束后可择优留院工作。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全日制)临床医师,留院工作给予人才补贴5万-10万元,年待遇12万元及以上。留院工作获批可考试入编,全日制研究生免试入编。
8.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9.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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