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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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23 年 07 月 21 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3]26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院定于2023年7月10日起进行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招收专业

内科、外科、儿科、全科。

三、招收计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我院2023年度计划招收全科(订单定向)专业学员1名、儿科专业学员1名、其他专业学员13名,共计15名。

四、报名条件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单位人)。

3.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

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要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五、学员待遇

1.生活补助

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要求,为学员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月,并按照学员学历、录取专业等情况给予适当增补。(研究生增补100元/月,紧缺专业增补100元/月)

2.工资及保险

单位人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社会人按本院职工同等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3.科室绩效工资

根据学员的实际临床能力、工作量等发放绩效工资。

4.住宿

本培训基地为外地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5.体检

新入学员免费进行入学体检。

6.其他

免费提供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培教材、工作服、考试学习电子题库账号。获评住培年度优秀及竞赛奖项,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报名方式

1.采取个人申请、网络实名填报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录”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选择填报志愿。

2.每批次招收,报名人员只限填报1个志愿基地及专业。

3.报名人员要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协商结果(单位人)填报相应志愿专业,志愿填报完毕,提交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个人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如有报名信息录入错误者,需按照流程(届时网站发布)修改网报信息。

5.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七、报名、录取方式及程序

(一)第一批次招录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7月21日18:00关网);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1日;

2.现场审核、考录时间:7月25日09:00(审核、考试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5楼502室)

3.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8月1日—8月5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6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6日—8月11日(8月11日18∶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8月12日—8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培训基地通知);

3.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8月18日—8月22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22日公布补录名单。

(三)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①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学历查询件1份;

⑤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审核内容:

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通过基地现场审核后,即具备报名参加住培的资格。

八、其他要求

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培。

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9月1日前到各基地报到,开始培训。

九、国家及自治区住培相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卫计科教发〔2014〕185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5〕6号),自治区自2024年起,将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十、联系人及电话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科教部

联 系 人:马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470-399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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