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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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暨新疆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集医疗、统一教学、科研和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2017年医院被认定为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按《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志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招生专业基地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政治立场坚定,无违规违纪,服从组织安排。
(三)热爱精神科医学事业,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志愿在新疆从事精神科住院医师工作。
(五)符合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优先;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医疗机构选派的需要培训的单位人。
(六)自愿遵守《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办法》,愿意按相应培训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者可放宽至38周岁)。
二、招生计划及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院内全日制培训,培训周期:3年(即36个月)。
招生名额: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2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0:00时—7月28日24:00时,报名者可登陆自治区住培综合管理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程序
登陆http://xjrct.xjyxonpne.com(新疆住培管理平台)。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信息,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恭喜你注册成功”,然后重新登录;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点击填写报名表,所有项目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点击打印报名表。
扫码后直接报名
(三)有关事项
1.报名学员必须选择填报精神科培训志愿。无工作单位报名者选择“社会人”身份报名,有就业工作单位者选择“单位人”身份报名,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填报培训专业应是在原单位从事的精神科专业。
2.报名学员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入报名及招收流程各环节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请报名学员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便于联系。
3.按照新疆住培管理平台要求,上传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正立清晰,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413×626,大小为150—300K。
4.报名学员在新疆住培管理平台上填写完报名表,点击提交后,请登录报名状态栏查看,如显示已报名,则报名成功。
(四)现场确认
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1.《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成功后打印一式二份。委托培养的单位人网报后打印的报名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医师资格证书(已取得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政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名学员自行体检提交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体检单位级别为三级医院。
四、招录考试及录取
报考学员需随时关注住培管理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招录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及笔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录取工作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招收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科监督。
五、录取程序及待遇
被录取人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学员培训期间待遇:不低于乌鲁木齐市三级甲等医院同级水平。因个人原因造成培训期延长者,延长期内费用自理。
学员可申请新疆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专硕研究生培养。培训期间表现优异的社会学员,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医院严格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619221
联系人:张莉 成田田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12楼科教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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