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

报名截止:23 年 08 月 07 日

南京市第一医院创建于1936年,现有1个主院区和2个分院区(南院和河西院区),在职职工3340人,编制床位2600张,占地面积10.1万㎡,建筑面积22.15万㎡。医院科室设置完善,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19个,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15个,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4个,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4个、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优选学科1个,省级创新团队6个,江苏省专科诊疗中心1个。医院医疗水平精湛,现已成立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省级胸痛救治中心、区域级创伤中心和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并形成以冠脉分叉病变的介入治疗、肺动脉去神经术、心脏移植技术、微创心脏不停跳搭桥技术、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再通治疗技术和数字骨科的个性化精确化诊疗为主的医疗技术特色。医院教学历史悠久,现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博士点14个、硕士点30个;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53人;教授31人、副教授101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南京市第一医院2014年被国家卫计委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我院拥有22个国家级住培专业基地,基层实践基地1家: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更好地发挥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作用,彰显公益性,现决定面向全国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遵循公开公平、专业均衡、双向选择、考核择优录取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实际培训能力进行招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收对象

1、社会化学员: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指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被单位委派至我院参加培训的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者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群体意识,思想端正,心理、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五年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3、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须取得毕业证,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紧缺专业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社会化学员为2023年毕业生和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外院委培学员为送培单位2022年和2023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申报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培训专业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需与培训专业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临床医学类可报考全科医学培训专业;

3、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则需提供单位同意以单位人身份报考的证明,并需报考与该证明一致的专业。

(四)不予申报的情况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退培不满3年的人员。

3、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无法参报

4、已经在省级或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注册。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与计划

共22个专业,招收计划见下表(根据实际招收动态调整)。其中:全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紧缺型专业优先录取。

培训专业

招收人数

毕业专业

全科

2

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

内科

2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或内科相关医学专业

神经内科

3

临床医学或神经病学

外科

2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2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1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2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2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骨科

4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妇产科

2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眼科

2

临床医学或眼科学

耳鼻咽喉科

2

临床医学或耳鼻咽喉科学

皮肤科

2

临床医学或皮肤性病学

康复医学科

2

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

急诊科

2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重症医学科

3

临床医学或重症医学相关医学专业

麻醉科

2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临床病理科

1

临床医学或病理学

放射科

1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超声医学科

1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核医学科

1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检验医学科

2

检验诊断学本科或临床医学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07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申请:按照2023年招生补充计划上各专业要求,在线提交报名申请表https://www.wjx.cn/vm/wG4wNJZ.aspx#,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按照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不大于4M)

支撑材料排列顺序:

(1)《南京市第一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登记表》(报名社会化住院医师下载附件1;报名外院委培住院医师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完整,签名处手写)

(2)单位介绍信和人事聘用证明、体检报告(仅单位委培学员提供)

(3)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在同一页)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仅应届毕业生提供)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若有,请提供)

(7)个人简历一份

备注:为更好地保障培训权益,报考者在选择报考专业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并明确一个调剂专业。报名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每个栏目,不得缺项漏项,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者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资格。完成以上步骤视为报名成功。外院委培住院医师材料须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录考试

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组对审核通过学员进行考核。考试方式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初步定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招收人员,拟招录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依次递补。委培学员体检情况由委托单位统一提供入职体检报告,社会化学员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择优录取。

六、住培相关的规定

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维护学员权益,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3、完成培训规定的培训年限和培训任务,严格按照出勤管理和日常考核,经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试及临床技能考试者,通过结业考核及结业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全国统一制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委培学员签订委培单位、培训基地和学员三方协议。培训期间,委托培养单位不可单方面终止和学员的协议,应与培训基地协商解决。社会化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协议,培训期间不得无故退培,不得中途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七、培训待遇

(一)基础工资

1、社会化学员(按同等学历本院职工标准计算),税前工资标准约本科5500元/人/月、研究生6500元/人/月;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

2、医院按规定为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委培学员各项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奖励性津贴和补贴

1、奖励性津贴:对当月完成培训任务并考核通过的学员发放相关补贴,第一年:2200元/人/月;第二年:2400元/人/月;第三年:2600元/人/月。全科专业额外享受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万元/人/年的生活津贴。

2、住宿补贴:根据需求安排住宿或者发放住宿补贴500元/月。

3、伙食补贴:100元/人/月,同本院职工。

4、发放春节、端午、中秋等福利。

5、培训期间各类考核优秀者均按相应标准发放额外奖励。

6、年终绩效:根据培养年限和年度考核进行发放。

(三)同等学力申请

培训录取后,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完成规定学分,符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

八、招生咨询

电话:025-52271223或025-52271065

九、招生工作监督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5-5227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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