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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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23 年 06 月 12 日

泰安市中心医院系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坐落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泰山脚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康养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系青岛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与滨州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有2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1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特色专科,1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4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特色专科,5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目前编制床位3066张,博士后、博士研究生190余人,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110余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700余人。

医院积极推动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自2021年以来,医院在人事招聘工作中,从用人计划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将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同年起在职称评审考核标准中,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赋分。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招收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招收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1、社会化住院医师: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应届生为主)。

2、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已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含本院),获得医师资格,专业及学历要求同社会化住院医师。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一)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3年的人员;

(三)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四)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医师资格除外);

(五)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延期培训期间,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不具备结业考核报名条件或未通过结业考核的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18个)

泰安市中心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工作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的毕业生,限填报全科、口腔全科、放射科。优先录取全科、儿科(含儿外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耳鼻咽喉科、放射肿瘤科等紧缺专业。

各专业招收数量符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医院容量要求。

三、培训年限

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培训形式为脱产,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施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17日-2023年6月12日

第二批次:按照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要求

第一批次报名人员优先纳入招收计划,优先满足所报专业。第一批次招收满员的培训专业,第二批次不再招收。

五、报名方式

(一)第一批次:

请拟报名人员扫描下面报名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2023年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快递或现场交至泰安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教科研中心(泰安市龙潭路24号,原市委党校)北楼411教育科武琼老师,联系电话0538-6298311。

泰安市中心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提交材料:

1.社会化住院医师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系报名人员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已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一份(附件1)。

2.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含本院住院医师)

(1)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系参培人员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一份(附件1)。

(二)第二批次:

另行通知。

六、考试录取

(一)第一批次:

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行录取,山东省公费医学本科生及本院实习本科生直接予以录取。录取后公示7个工作日。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在第二批次招收时仅按照要求完成山东省信息化报名流程,不再参加考试。

(二)第二批次:

另行通知。

七、培训待遇

(一)工资待遇:

1.上级专项经费纳入医院统筹,专款专用。

2.社会化、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与本院住院医师同等学历同等待遇,在培训期间与本院住院医师享受同等额度工资、绩效津贴及节日福利,其中全科、儿科(含儿外科)专业工资每月进行倾斜。

3.医院安排免费住宿。

4.社会化住院医师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医院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医院全部承担。

5.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人事关系不变,个人所得税按照工作单位与我院待遇之和进行缴纳。

(二)住院医师完成培训任务并经结业考核合格,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医院协助报名并辅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申请同等学力专业硕士学位。

(四)医院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党(团)支部,为住院医师提供组织保障。

八、培训说明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于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无故逾期7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泰安市中心医院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doc(个人承诺书)
附件2.doc(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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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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