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报名截止:23 年 07 月 21 日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是开国总理周恩来故乡淮安的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医、教、研、防”同步发展,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及多所高等院校的临床教学医院;也是国家卫健委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儿科专业为国家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医院占地面积13.2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900多张,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211人,是首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需求,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社会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

(一)招收对象

1、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外单位正式员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须回委托单位工作。

2、社会化学员:报名时无人事或劳动协议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3、限制申报说明:

(1)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本次招录范围。

(2)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住院医师,不得重复申报。

(3)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完成培训任务者,不得申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毕业时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6、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全科、儿科、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等专业,年龄适当放宽。

(三)、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其他条件

1、2021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委托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学员个人愿意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学员个人与委托单位均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和细则的要求进行培训;

5、单位委培培训学员须出具在职证明及单位委培公函。

(四)、社会化住院医师其他条件

1、毕业时取得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学员个人愿意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23年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 (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二、招收专业与计划

根据江苏省卫健委要求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容量,制定本招收计划(详见附件1:《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及社会化学员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聘用单位统一现场报名并复核;社会化学员先个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培训基地通知进行现场复核。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起至7月21日

现场报名及复核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现场报名及复核地点: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培训处(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5号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宿舍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3楼,宿舍区内无停车位,建议尽量不自行开车前往,随行车辆请停在医院周围公共停车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仅接受委托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也不接受非聘用单位代为报名;社会化学员报名时,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每个栏目,不得缺项漏项,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部分证书需上传照片的,请使用原件扫描后上传,确保相关信息清晰可见。医院将对报考者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2、社会化学员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或者PDF扫描件:报名登记表、体检报告、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如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也一并提供),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稿或者PDF扫描件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hasyygpxx@163.com,邮件标题为:2023住培报名-姓名-手机号。

2、现场复核注意事项:

(1)需提供原件:①《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可登陆医院官网下载,网址https://www.hasyy.cn/content/contentDetail?contentId=10992&menuId=85),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的登记表须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原件由工作单位负责审核;②近期体检报告(三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③一寸照片2张。

(2)需提供复印件: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延至8月份,如不能提供,已录取学员则取消录取资格);④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接到现场复核通知的社会化学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如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也一并提供)。

(4)材料原件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心理测试、笔试和技能等综合考核,侧重于临床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初步定于2023年8月上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培训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未招满专业优先调剂,由委托单位、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报考全科、儿科、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专业学员优先录取。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维护学员权益,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学员的培训专业依据聘用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医院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和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三)培训结束时,过程审核合格,参加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及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我院参照《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下发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津贴补助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淮一医〔2021〕72号)执行发放学员的薪酬待遇。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仍由聘用单位发放;社会化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代缴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和公积金)等参照本院同类人员,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按月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全体学员享受培训津贴补助:本科学历第一年2700元/月,第二年3500元/月,第三年4500元/月;研究生学历第一年3000元/月,第二年4000元/月,第三年5000元/月;综合考核合格200元/月;计划培训期内免收培训费,予以住宿补助500元/月,同时享受医院就餐补助300元/月。全科等紧缺专业学员享受专业补助300元/月,重点专业学员(儿科)享受专业补助500元/月。所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各项绩效、补贴经考核后发放。

(五)培训结束后,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均回聘用单位,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

七、招收政策咨询

电话:0517-80872520、0517-80872459;联系人:戴老师、程老师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9日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